方芳律师亲办案例
律师函(违反竞业禁止)
来源:方芳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7-16
浏览量:11378

***公司:

河北得法律师事务所接受***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***公司)的委托,指派本所律师方芳就你公司雇佣违反竞业禁止员工***侵犯***公司商业秘密一事郑重致函你公司:



    现在你公司聘用的***曾于**月与玛芮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合同期限自**月至**月,该合同第四条中明确约定了竞业禁止条款:***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在唐山地区从事同类行业。该合同合法有效。******公司工作期间掌握了该公司大量业务资料,**月离职时擅自带走了***公司的婚礼设计方案、婚礼现场布景照片等资料。



根据以上事实:



1.***离职后即进入你公司工作,已经违反了其与***公司有关竞业禁止的约定,玛芮儿公司将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追究***的责任,请你公司收到本律师函之后,立即解除与***的劳动关系。



2.你公司雇佣违反竞业禁止员工***并使用其在玛芮儿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该公司商业秘密,已经违反了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条之规定,根据《侵权责任法》第八条之规定,应当与***共同对***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若你公司不立即解除与***的劳动关系并停止侵权行为,***公司将追究你公司的法律责任。



本律师希望你公司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,以维护行业健康发展、保持良性竞争的态度,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上述纠纷。望你公司对以上事宜加以重视,并采取积极措施。



特此函告,望你公司慎思并妥善对待。
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河北得法律师事务所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律师:方芳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0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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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方芳
  • 执业律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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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302*********0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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